招标法体系下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哪些?
标法体系下,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哪些呢?
答:分两类:
一类是我们所熟知的工程建设项目,判定其是否依法必须招标的依据是发改委16号令;
第二类是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法律依据:《招标投标法》
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,必须进行招标:
(一)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;(二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;
(三)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、援助资金的项目。
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,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,报国务院批准。
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项目有哪些
答:条例只规定了必须采用招标方式,但是否可以邀请没有明确规定,但如果属于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重点项目、地方重点项目,应当遵守《招标投标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即如果采用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。
答:《土地复垦条例》对利用政府投资进行复垦的,适用邀请招标情形没有规定,《招标投标法》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为一般法,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招标方式的所有项目,因此,如果符合《招标投标法》第11条或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8条规定的情形的,可以邀请招标。
(三)卫生行政部门或招标人确定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其它药品。
2020年3月16日 1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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